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6-01-18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是新形势下按照部党组有关部署,由原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转换而成,以总结推广高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指导服务及高质量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为主要内容。为切实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有效做好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筹,组织推荐辖区内的部属高校、省属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参加年度总结宣传工作。
由省市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高校创新创业工作主管领导、有关研究机构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承担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总结材料审读和实地调研等工作。
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制,由专业调查机构负责进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及创业指导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工作。
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并适时调整《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学校总结内容提要》。如本方案在工作中需要调整,需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修订、实行。
二、工作原则
(一)求真务实,严谨高效。严守工作程序,严防弄虚作假,确保典型经验的真实性。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现代统计分析方法,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二)分类指导,合理布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不同特点,分类推介高校及其典型经验。
(三)实绩优先,加强宣传。以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取得的工作实绩及形成的富有成效的经验为基础,总结凝练和推广宣传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安排
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每年总结推荐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典型经验,工作周期四年。
总结宣传工作各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各环节工作信息将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高校毕业生总结宣传工作网” (http://zjxc.cy.ncss.org.cn/)发布。
(二)工作流程
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学校总结、推荐申报、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实地调研、推广宣传等六个阶段。
1.学校总结。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高校(指部委属、省属及其他属普通高等学校)按要求总结归纳本校相关工作,自愿向所在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2.推荐申报。由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筹,对申请高校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不超过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总数5%的比例,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推荐申报。
3.专家初选。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读,得出专家审读意见。
4.社会调查。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联合第三方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对申报推荐的高校实施学生满意度调查,调查重点是学生对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及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的满意度。
5.实地调研。依据社会调查与专家初选结果,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候选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创新创业开展情况及创业工作成效,总结凝练创新创业工作特色和经验。
6.推广宣传。对经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年度50所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各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有关高校积极参与,通过媒体专题系列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经验交流活动、编入培训教材、凝练经典案例、编纂经验汇编等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典型经验高校的经验做法,引导高校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改革,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体系,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