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个人创业补贴申报流程
添加时间:2024-01-22厦门市个人创业补贴申报
补贴/贷款标准
(一)创业项目启动补助: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二)创业场地补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 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三)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每吸纳1名人员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万元,同一被吸纳就业人员只能享受1次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
(四)创业项目成果奖励: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
(五)优质创业项目奖励: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中,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请对象
以下六类对象,可申领个人创业补贴
(一)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来厦创业台湾同胞。
(三)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四)未就业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六)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申请对象具体要求及各项补贴具体申请条件请登录网址查看 :
( http://hrss.xm.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
qtxx/jycy/202108/t20210805_2572247.htm )。
申请方式
在线申请:
创业项目启动补助、创业场地补贴、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申请,登录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点击【单位服务】,用单位账号登录后再点击【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选择【惠企政策】,在【创业优惠政策】--【创业项目启动补助】【创业场地补贴】【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进行补贴申报。
温馨提示:在【创业项目启动补助】界面,*星号为必填项,【文件上传】是必选状态一定要传材料。网上提交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根据负责受理审核。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所属区就业中心。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优质创业项目奖励申请,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s://app.hrss.xm.gov.cn/ijy/#/ ),点击创业服务-创业项目成果奖励。通过平台如实填写 “申请表”,提交申请信息,无法通过平台共享获得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可登录网址查看各类创业补贴的详细申请材料:
( https://app.hrss.xm.gov.cn/xmcy/portal/document/
detail?id=1549565355757031425 )。
申请流程
创业项目启动补助、创业场地补贴、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
(一)个人申请
(二)社区(村)审核
(三)街道(镇)复核
(四)区就业中心核准发放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
(一)项目申报
(二)项目评审
(三)项目展示
(四)奖励发放
优质创业项目奖励:
(一)项目申报
(二)项目评审
(三)奖励发放
详细申请流程可登录此网站查看:
( https://app.hrss.xm.gov.cn/xmcy/portal/document/
detail?id=1549565355757031425 )。
咨询方式
思明区0592-5863055 湖里区0592-5601302
集美区0592-6077781 海沧区0592-6588390
同安区0592-7313396 翔安区0592-7889783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思明区长青路191号203室 0592-520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