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春季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保障本学期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展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4日
二、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中心)自查(3月30日—4月2日)
各二级学院(中心)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实训室的水、电、消安防器材、静电木地板等进行全面排查,填报《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并提供开展自查工作的图片2-3张,于4月2日下班前以纸质的方式(院长签字、盖学院章)报送信实中心,并发送电子稿至信实中心部门邮箱xszx@xmdh.com。
2、隐患整改(4月6-9日)
各二级院(中心)根据自查结果,对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学校督查(4月12-16日)
校领导带队,结合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信息与实训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学院(部、中心)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负责人 | 存 在 隐 患 |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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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1. | ||||
2. | ||||
3. |
注:此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报,隐患如不止3条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