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国家安全 共享国泰民安 | 教师教育学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添加时间:2024-04-12撰稿/编辑:23学前7班曹雅淇 审核:黄丽英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各班级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防范化解教育安全风险,筑牢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防线,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关注和回应的现实问题。我们必须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我们要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工作,国家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政府和军队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我们可以通过宣传、监督、举报等方式来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安全战略,支持国家安全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要加强对国家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是国家富强的前提,是民族复兴的基石,是人民幸福的保障,国家稳,天下稳,百姓安,天下安,愿以吾辈之青春,守这盛世之中华。传扬国安之精神,筑牢国家之屏障,中华护我,我为中华,山河锦绣,国家盛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