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职院质管〔2020〕16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教学建设质量测评》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2-22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师教学过程的规范化和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304am永利集团官网《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末开展全体任课教师教学建设质量测评工作。通过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测评,客观全面反映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法
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的院级督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督导小组成员统一测评,测评表格及主要评价指标见附件一。
二、测评范围
本次测评范围为: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及兼任本院(部)课程的校内教工。
三、测评时间
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
四、评测流程
打印《2020-2021第一学期期末教师教学建设质量测评表格》,按每位教师一份→由院级督导小组组长组织本组督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统一填写测评表,并签字后上报质管办。
五、测评其他事宜
测评表纸制和电子版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16点前交至质管办督导评价科。
测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各二级院(部)联系:质管办许鹊君老师。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次测评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
东海职院质管[2020]16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教学建设质量测评》的通知.docx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