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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
阅读:0人次 发表时间:2018-11-05 作者:钟娇雅 | ||||||||||||||||||||||||||||||||||||||||||
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海职院〔2014〕037号精神,结合永利官网实际情况,现将评定永利官网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校级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厦门东海学院特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厦门东海学院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学生。 二、工作安排 1. 10月22日-11月3日,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永利官网《304am永利集团官网奖学金实施细则》(东海职院〔2014〕037号)中的相关内容,并组织学生提交申请。 2.11月4日-11月8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定原则,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认真核定参评学生综合素质。审查参评学生申请材料及学业成绩、完成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组织候选人填写《304am永利集团官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申报表》(见附件1)。 3.11月9日-11月16日,各辅导员将奖学金候选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本学院负责人审核并在二级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见:附件2、3)。 4.11月19日,各二级学院将审核后的拟获奖学金学生的参评材料报学生处复核 5.11月22日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习惯;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厦门东海学院奖学金的评定,以该学年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排名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排名和学生平时表现,对学校有突出贡献,在各类市级及以上的比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各学院在下述范围内综合择优评定。 3.参与评选厦门东海学院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该学年内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1) 特等奖学金:从一等奖学金中产生,在某方面贡献突出,或在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文体等比赛中获得奖项者优先评定; (2)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或班级居2%以内; (3)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或班级居10%以内; (4)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或班级居15%以内。 4.成绩为优的按90分折算、良的按80分折算、中的为70分折算、及格的按60分折算、不及格的按50分折算。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上课及早晚自习的出勤率达85%以上; 7.无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其他规定费用。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定奖学金: (1)违纪受处分者(含通报批评者); (2)纪律性较差,迟到、旷课、晚归、夜不归宿次数较多者; (3)抽烟、酗酒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经教育无改正者; (4)本学年有科目不及格者; (5)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缓考科目超过该学年应考科目总数1/3者; (7)其他方面表现不良者。 四、奖学金金额 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 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 二等奖学金600元/人; 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五、各二级学院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名额根据可评选学 生人数进行计算分配(五年专升学至大一的,从相应大一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大一辅导员进行评定)。
六、已获得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厦门东海学院奖学金。
附件1:304am永利集团官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申报表 附件2:304am永利集团官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 附件3:(二级学院名称)关于学校奖学金的公示 附件4:304am永利集团官网学校奖学金发放汇总表(支付)
304am永利集团官网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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